西安女子录下丈夫裸聊音频:官司还在西安,这次换了一个区

情感导师 7434

 添加导师微信MurieL0304

获取更多爱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复技巧 恋爱脱单干货

1、

西安王女士今年31岁,2013年和张某结婚,两人都在企业上班。次年2月儿子出生。婚后不久,张某被单位外派至江苏工作。王女士说,开始每次出差10天左右,回西安待三四天,后来回西安次数减少,每次停留时间也变短了,她和儿子住一间房,张某回来后单独住一间,她发现张某在家经常接电话时偷偷摸摸的,就怀疑丈夫出轨,并开始寻找证据。

一次,张某回来休假,王女士趁其酒后昏睡时猜出其手机密码,看见手机内有多张和其他女性的合影,还有住宿记录、手机录像等,“一看就是两人在外地同居,并一起去旅行。”

为了进一步寻找证据,王女士在张某的卧室床头柜放置录音笔,录到张某和其他女性裸聊的语音。2019年4月,王女士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张某离婚,孩子归她抚养,位于城北的一处房产归她所有,分割夫妻共有的其他财产等。法院认为进入对方手机取证和录音侵犯隐私权

西安女子录下丈夫裸聊音频:官司还在西安,这次换了一个区

出轨是这个时代的顽疾,多少人深受其害,我想这是大家应该深思的一点。 男人重视需求,女人重视爱情,认识到婚外恋的危害,那就不要陷入畸形的爱情,越陷越深。 婚姻是神圣和纯洁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敬畏婚姻。我们应该知道,婚姻中的誓言不仅仅是语言。不要让爱你的人伤心。

很多年前,一位古老的智者曾经说过。 能打败魔法的,只有魔法。 同理,能打败渣男的,只有渣女。 这男人的确太过分了,出轨好几个不说,妈的在家还玩裸聊。 是不是有点渣的夸张了。 既然该女子已经下定决心离婚,但法院不允许。 那他妈就各玩各啊。 周末把孩子送到爷爷奶奶家,那我就出去嗨皮。 帅的活好的男生千千万,还真以为老娘非你不可。 别提什么三观正不正。

一个男的出轨这么多次,想不离婚就不离婚,想悔改就悔改。 这才是三观不正。 合着鱼和熊掌都让你兼得了,我在家照顾孩子照顾的一头包,边照顾还边上班,你倒是在外面搞红旗飘飘,我想离婚,还得忍受法院的一句。“婚姻基础好。” 好个屁类。 我要是这女的,我现在都气得郁闷死了。看见这男的都想吐了,法院还强行绑定着在一块。这种丈夫、这种父亲,能给妻子、能给孩子起到什么好影响。 别霍霍这个家了,半年后赶紧再起诉一次,这种恶心东西还是该滚多远滚多远。

离婚法律上第一次是百分百判你不准离婚的,再加上冷静期搭配食用,结婚等于连体了,给婚姻自由套上了层层枷锁,里面的人出不来,外面的人不敢进。

更可怕的是它其实是不利于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发展的,发展需要钱,需要人,离不了婚的人不会生二胎三胎,恐婚的人更不会给你增加人口了,从冷静期开始,再过个18年,一个成年人可以创造社会价值的周期,这18年必将加快老龄化阶段,现在没人生孩子,没人结婚,未来的国家谁来创造?谁来发展?除非这十来年科技,医疗,教育发展特别特别特别先进!就像电影里未来的那样,不需要大量的人来创造财富经济,但是并不太可能实现!

在这个案例中,张先生就与王女士发生了婚姻关系,王女士即基于婚姻关系取得配偶权。配偶权的基本内容为婚姻内的夫妻互相忠诚的义务,不允许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婚外情。

张先生享有隐私权,但是张先生享有隐私权的内容、行使隐私权的权利以不违反法律和尊重公序良俗为前提。一旦张先生选择与王女士结婚,其隐私权的内容、隐私权的行使就应当受到法律、公序良俗等等限制。也就是说法律所保护的隐私权是指与他人利益无关的纯粹属于本人的个人信息和事务,不应当贬损王女士的配偶权以及因配偶权衍生的婚姻知情权,不应当保护王先生违反公序良俗的非法利益。

2、

据报道王女士又一次提起离婚诉讼,官司还在西安,但这次换了一个区,12月14号开庭,蹲一个后续吧。至少从目前看来,我们只能推测2019年不判离,为这个家庭的存续延长了一年时间,不知这一年里男方是否真心为挽回婚姻做过努力,还是为自己的全身而退做足了准备,但不论如何,不判离对这场婚姻好象没什么积极作用,只是让一对怨偶又消耗了一年,尤其是让被出轨的王女士不得不再次起诉,看来协议离婚仍然无法达成。

至于程序正义,其实取证和保护隐私都不是一个绝对的考量标准。严格意义上说,没有完美取证。假设一名女子被一个男人强暴,这男人在全身脱光的情况下,被女子抓住机会推出门外两人扭打或者扯下窗帘打开窗户呼救导致男人被目击者看光,事后能以侵犯隐私权,而让所有人证无效么?

本案中,丈夫和他人开房,甚至嫖娼、找小三,并都不构成第一项中的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本案中的男生确实与其他女性存在不正常男女关系,即使采信王女士的录音证据,他们的婚也离不成。其实现实生活中有大量的类似案例。本案中确实侵犯了隐私权,但也没有到严重违法的程度。如果他的录音证据可以证明,达到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条件,法院会准予他离婚的。

报道中的两位律师说得好,

“无限扩大对被告稳私权保护,将严重损害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婚姻法》第4条明确规定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在婚姻中对于涉及夫妻之间感情、生活等行为或事件,夫妻双方均应当享有知猜权,在此情形下个人隐私的权利应当予以限制,故在本案中法院以侵害个人隐私为由对于王女士的证据予以排除存在一定纰漏。”

假设一个小偷到你家偷东西,你必须在他进入你家之前明示,大告示贴着写好,我家有三个摄像头两个录音器,您准备好被录音录像了么?您是否同意我们录音录像?小偷蒙头盖脸把五个设备都扔了。同一个鬼。偷东西时,小偷拿自己手机拍照,还问别人这玩意值多少钱?又问另一人收不收?不料被屋主回来抓个正着,小偷手机里的照片短信对话是否都能以隐私权为由而不被当证据采纳?所以小偷不是来偷东西了,人来逛逛?看看你家装修,抓错了?

从个案上来说这判诀对挽救王女士婚姻没有现实意义,从法理上来说判诀因由存在纰漏,从社会意义上来说这个判例极可能反向压低结婚率,进而拉高离结比。

另外从某种角度,婚姻内部有隐私,也就意味着某天要是妻子在倒卖毒品,而丈夫明明看到了,是不是也可以认为是侵犯隐私了,如果用手机录下这样的过程是不是也算侵犯隐私了,是的,

这就告诉所有已婚男女;

不要看哥,哥有隐私,哥带谁回家是自由,哥不会给你留下蛛丝马迹,你不会有证据,你偷拍是侵犯哥的隐私,哥已经不是传说,

不要看姐,姐有隐私,姐走街上回头率老高了,姐不会给你留下蛛丝马迹,你也休想提离婚,即便你瞅在眼里,因为你找不到证据,越界那是姐有隐私,小心告姐不成反累狗,别以为世界上只有你会站着撒尿。中华儿女千千万,实在不行咱就换。然后呢?

像这种情况,如果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对于离婚案件,一般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法院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一般会先采取调解的方式,毕竟涉及婚姻类的案件都是因为感情的冲突,所以法官会尽量先让双方当事人进行情绪安抚,知晓起因后再进行调解,婚姻保卫战看过没?类似那种形式的,但并没有主持人那么激进。 如果双方实在没办法继续在一起生活下去,法院会依法判决双方当事人该承担的责任,对于西安的这起案件,我觉得,上诉吧!交给更权威的人来审理。

评论列表

头像
2024-02-12 11:02:12

差一点就放弃了,幸好遇见你们,真的很感谢你们的帮助!

头像
2023-09-29 01:09:28

发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还是不回怎么办呢?

 添加导师微信MurieL0304

获取更多爱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复技巧 恋爱脱单干货

发表评论 (已有2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