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男生以不雅视频威胁,以挽回爱情,是敲诈勒索还是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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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男生以公开性爱录像威胁,以挽回爱情,是敲诈勒索还是强奸?

男生和女生谈恋爱期间,有各种兴趣爱好,包括拍摄亲密关系的裸照和视频等。结果,分手之后,两个人悲剧了,闹掰了,从同床共枕到形同陌路,甚至成为生死冤家。分手后,男生想要和女生复合,并以公开性爱录像为由,逼迫女生继续保持两性关系,这怎么算?

一、案例

男生刘某和女生王某是男女朋友关系,两个人已经相处5年,同居两年,曾经非常甜蜜,两个人经常对自己亲密爱爱的过程拍照、录像下来,留作纪念,后续欣赏。谁料,这拍照、录像就埋下了违法犯罪的隐患。

分手后,男生以不雅视频威胁,以挽回爱情,是敲诈勒索还是强奸?

两处五年后,两个人因为感情不和、三观不合等原因,分手了。但是,男生不想分手,想要极力挽回这份来之不易的爱情。女生则非常坚决,已经看到了男生,认为跟着这个男的没有前途,也没有钱途,想要彻底了却这段感情,重新寻找另一段幸福。

男生为了挽回爱情,出了很多下下策,例如跟踪女生、威胁女生公开两个人的性爱视频,女生很害怕这些性爱视频和照片被发到家人、朋友手机里,害怕让他们看到。于是,就被迫继续和男生保持了一段关系,期间两个人还发生过性关系,女生非常不情愿,但女生只要不从,男生就拿起手机威胁女生要发送视频和照片。女生便以删除视频和照片为条件,继续和男生发生性关系几次。

后来,男生言而不信,女生报警,声称遭到强奸。

二、焦点问题

分手后,男生以公开性爱录像威胁,以挽回爱情,是敲诈勒索还是强奸?要如何处理呢?

三、案例分析

敲诈勒索,指的是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针对的对象,只能是财物,为了获得财物而进行敲诈勒索,才能认定敲诈勒索罪。而本案中,男生是为了继续和女生保持男女朋友关系,继续发生性关系为敲诈勒索的目的,这种敲诈勒索并不能认定敲诈勒索罪。

男生认为,他和女生复合,复合之后发生性关系是很正常的,并不是强奸。男生在发生性关系时,从来没有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没有违背女生的意愿。男生虽然使用视频和照片相威胁,带目的是为了和女生复合,后来顺利复合了。而不是为了强行和女生发生性关系。而且,女生也从来没有表示不同意、抗拒发生性关系。因此,男生认为,他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是无罪的。

女生则认为,她根本不同意发生性关系,而是为了让男生销毁那些不雅的视频和照片,才被迫和男生发生性关系的,女生遭到胁迫,男生使用了胁迫手法,强行与女生发生性关系,违背女生的意愿,属于强奸,应当追究男生强奸罪的刑事责任。

控方认为,被告男生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最终认为,男生采用胁迫手段,强行与女生发生性关系,违背女生的意愿,已经构成强奸罪,应当追究其强奸罪的刑事责任。因此,法院判决男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四、小结

分手后,男生以公开性爱录像威胁,以挽回爱情,其实是强奸罪。男生要小心不要触犯法律。而女生要注意不要将这些爱爱过程录下来或者拍照留念,不然就会埋下隐患。

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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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05:03:15

情感分析的比较透彻,男女朋友们可以多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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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3 05:02:58

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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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9 01:01:43

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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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2 21:12:03

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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